2008年7月1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不信法律信偏门 输了官司又遭骗
徐京发

  有这么一个人,当发生经济纠纷时,不是认真收集证据,积极准备应诉,而是挖空心思四处拉关系、走“偏门”,结果不仅输了官司,还被人骗走钱财。近日,经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骗取李女士钱财的陈国惠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
  2007年底,因经济纠纷被人告上法院的李女士,被所谓“打官司就是打关系”的传言所惑,四处打探谁在司法机关有熟人。刑满释放的陈国惠得知这个消息后,便冒名“陈国军”主动与李女士联系,自称在报社工作,在司法机关有朋友,可以帮她“搞定”官司。李女士喜出望外,花了2400余元买来烟酒,让陈国惠为其“跑关系”。后陈国惠又以“请吃饭”为名向李女士索要了现金3500元。
  不久,陈国惠对李女士说,“官司已没有问题了。”此后李女士便不再把精力花在应诉上,蒙头做起了胜诉美梦。直到收下一纸败诉判决书,李女士才如梦初醒。后悔莫及的李女士遂向警方报案。警方在查明事实后将陈国惠抓获。